有博士后的单位看过来!
根据《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进研发机构建设,现对柳州市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建设经费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请抓紧申报。
申请对象为2018年10月1日以后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载体单位。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的载体单位,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30万元;对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载体单位,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10万元。市人社局负责资助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若有欺诈行为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不良信用情况的,一经查实,追缴已拨付的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载体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其申请市政府各类研发机构政策及其它相关资助资格。
建设经费申请采取即时申报、即时受理的方式。载体单位填写《柳州市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经费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至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发送申报表电子版至电子邮箱;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从市财政人才集聚专项经费中拨付建设资金到载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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