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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来了!柳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每部可获5万元补贴

来源:在柳州作者:admin2019-10-29 17:04反馈/举报

近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柳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申请补助的适用范围、补助标准及上限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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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申请自治区级财政补助和市本级财政补助。

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装电梯的住宅为我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合法报批手续,已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九层以下(含九层)的单元式住宅。

自建房、别墅、C或D级危房、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以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已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管理办法。

(二)项目自2018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完成加装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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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 补助标准

● 自治区级财政补助标准

以七层住宅补助上限15万元/台为基准,住宅楼层数每增加一层,补助上限增加10%,住宅楼层数每减少一层,补助上限降低10%。

即:四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0.5万元/台、五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2万元/台、六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3.5万元/台、七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5万元/台、八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6.5万元/台、九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8万元/台。

住宅层数计算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4.0.5条规定执行。

微信截图_20191029170640.jpg

资料图

● 市本级财政对每部电梯给予5万元补贴。

● 原已预留电梯井住宅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

自治区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相应楼层标准减半执行。如预留电梯井位置已无法加装电梯,需要在现有住宅平面范围外加装电梯的,补助仍按相应楼层正常标准执行。

● 财政补助设置上限

各级财政补助总额的上限为加装电梯费用总额(含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电梯采购、安装以及管线改迁等费用)的50%,如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合计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总额50%的,应同比例调减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 后期使用维护管理费用由加装电梯业主自行承担

◆ 申请程序

各城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审核单位。

既有住宅完成加装电梯并取得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加装电梯的出资业主应共同授权委托1名申请人(属于社会资本投资代建模式的则由代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持以下材料向项目所在城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补助申请: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 申请人(即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与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电梯采购、安装以及管线改迁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结算单和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关键词:柳州住宅加装电梯责任编辑:邓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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