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柳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古亭山保护范围“三区”划分方案》。据悉,按照《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将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核心保护区”内严格限制开发,“现状控制区”内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综合利用区”内实行适度建设。
据了解,古亭山保护范围以《柳州市古亭山景区总体**》中的核心景区范围为依据,总用地面积约12.6平方公里,东侧、东南侧以城市快速路东外环南段(原桂柳高速公路)为界,北至曙光大道,西南至狮王路,西至柳江边、古亭大道和阳和片区的**建设用地外缘。
核心保护区**内容为:以古亭山生态骨架为基础,整体连片,包括已移交管理林地、大部分公益林、林地质量高的区域,严格限制开发,以保护古亭山的生态核心。现状控制区**内容为:核心保护区外围大部分区域,包括林场保留地、经济林(商品林)、耕地、园地、农田、少量村屯居民点、养殖场等,严格控制建设现状,不再新增建设。曙光大道南侧现状控制区范围内可在满足相应管控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景观改造和提升建设。综合利用区**内容为:沿线集中**建设区域,以及适当的生态农业、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开发区域,实行适度开发。
据悉,上述保护区域划定后,将有利于保护古亭山*核心的生态和景观资源,并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古亭山地区的建设活动。
据《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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