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批准一批地方性法规,将由当地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这些法规涉及柳州市城市绿化、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等,通过制定法规予以规范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
其中,咱们柳州的新区公园等绿化标准有规定:
城市绿化是每个城市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宜居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柳州城市绿地区域发展出现不平衡现状,这亟待立法去解决。尤其是柳江区、柳南区、北部生态新区以及各城区工业园区公园绿地面积相对较少,柳江区人均绿地面积不足6平方米。
此次,《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对编制城市绿地系统**时的相关指标提出强制性要求,明确规定新区公园、道路绿地布局原则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标准。
同时,设置了鼓励发展立体绿化条款。对石山进行绿化和修复治理的条款,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市**区确定受保护石山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受保护的石山,进行封山育林、禁止开山取石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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