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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7年**批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工作已开展

来源:柳州晚报作者:李书厚2017-09-21 09:10反馈/举报

    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行货币化安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精神,市住建委日前发出通知,为解决各企业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的后顾之忧,同时结合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市从9月15日到10月20日,开展2017年**批次企业范围内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工作,补贴按核定的保障人口发放,每人每月150元,保障人口为一人的家庭户按两人标准发放,上限为900元/月,下限300元/月。

    据了解,申请对象为柳钢集团、柳工集团、广西汽车集团、东风柳汽及各工业园区相关企业新就业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由企业代表本单位员工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集中申报。

    申请条件从居住情况、收入条件、住房状况等方面来审核,申请新市民租房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这些条件,其中收入条件为新就业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785元;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523元。住房状况为新就业、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含非住宅)且未承租(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条件。此外,新就业人员还需要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以上。

    值得说明的是,本次申请只针对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企业员工;已经享受政府扶持政策配建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的企业员工及租赁父母名下房产的家庭不在保障范围。

    申请人在申请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请,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取新市民租房补贴的,按相关规定企业责令其退回。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关键词:新市民租房补贴责任编辑:廖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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