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鹿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鹿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征收成本费用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不包括契税及办理土地使用证发生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实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需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挂牌。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9月1日到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城投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7日至 2017年9月1日到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9月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城投二楼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进行。以上地块挂牌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9时至2017年9月4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城投二楼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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