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获2017年中央财政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3.3亿多元,所补助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在今年年底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据介绍,为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广西各级财政通过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公共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资金、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渠道积极筹集资金,已累计筹集资金超过350亿元投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06年至2015年底,全区共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8.07万套。截至今年4月,累计基本建成39.88万套,尚在建设的8.19万套。
由于连续多年的大规模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后续建设资金投入已深感乏力,部分项目给排水、供配电、管道燃气、小区道路及硬化等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影响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交付使用。
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2013年及以前、2014年我区开工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今年年底分配入住率要分别达到开工量的90%和85%,即今年全区要完成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分配入住5.16万套以上。
据统计,今年,我区各市县有4.13万套拟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项目,尚需投入资金7.9亿元。此次获3.3亿多元的中央资金补助,将有效缓解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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