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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确扩大房产税试点 发改委:今年会有动作!

来源:南国城报作者:admin2015-05-29 09:46反馈/举报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年内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是继新“国五条”提出要深化房产税改革后,房产税试点政策的进一步明朗化。

   **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有关负责人在当日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表示,房产税经过多年调查研究,已经在上海、重庆进行了试点,现在正在考虑择机扩大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动作。

   《通知》发布前后,各方对第二批试点城市、试点方案等细节都有诸多猜测。此次“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的消息一出,杭州、深圳、青岛和湖北鄂州等城市再次榜上有名。有媒体报道,对于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的选择,主管部门倾向于“能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城市”,尤其是“分属不同区域且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二线热点城市”,主要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因此,杭州、深圳都是具有代表性的选择。

    关于新增试点城市的执行方案,比较大的可能是各地因地制宜以城市本土意愿为主,但预计主要还是针对增量征收。此前有报道称,杭州将在4月底出台房产税的细则,并在5月1日将开始征收房产税。杭州房产税试点将参考上海模式,存量房免征,而对增量房征税。其中人均免税面积为60平方米;对新增人均购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豪宅按8%征收。

关键词:房产税试点因地制宜责任编辑:粟丽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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