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
地图找房预约看房
您的位置: 住朋网>资讯>柳州> 柳州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未来一段时期内不作调整

柳州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未来一段时期内不作调整

来源:柳州晚报作者:雷媛媛2014-12-09 09:11反馈/举报

    12月开始,南宁市实行停车收费新规,市中心道路停车收费高达10元/小时;而桂林市也于10月22日召开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方案中城市中心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为6-10元/小时,这让当地市民直呼吃不消。对此,我市的有车族不免有些担心:柳州的道路停车收费会不会与兄弟城市“接轨”?记者将市民的担忧反映到市物价局,市物价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我市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未来一段时期内不考虑调整。

    停车收费是市民较为关心的价格热点之一,市物价局十分重视。近年来通过调研论证和征求社会意见,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出台了《关于重新制定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柳价费[2012]132号)、《关于统一核定柳州市医疗机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柳价费[2013]94号)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我市车辆停放收费管理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畴。目前,我市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执行的是2012年12月公布的《关于重新制定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小型汽车按每小时2元收费,分时段进行**限价,每天**限价不超过26元,且所有道路临时停车点均实行10**内免费停放。考虑到市民对医院、菜市场、学校附近等公共服务机构的特殊需求,这些场所设置的临时停车点,实行30**内免费停放。此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1小时免费停车的政策,则大大减轻了群众负担。

    市物价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我市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远低于周边城市,适应我市消费水平和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周边城市调价情况,不会影响到我市,我市未来一段时期内不会考虑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至于我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停车收费收入,则从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角度考虑全额上缴市财政局,用于支付看护人员工资和弥补道路停车设施的投入、维护及保养。

  • 请选择意向区域
    • 柳南区
    • 柳北区
    • 鱼峰区
    • 城中区
    • 柳东新区
    • 柳江区
    • 鹿寨县
    • 柳城县
    • 融水县
    • 融安县
    • 三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