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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兴苑小区物业与业主对簿公堂 收费、管理问题多

来源:柳州晚报 作者:admin 2014-02-17 10:01反馈/举报

    小区停车收费随意涨价,既无法出示物价许可等手续,还开不出正规的发票,业主电动车电瓶被盗、围墙破损无人管……近日,柳江县基隆开发区的金兴苑小区物业与业主矛盾不断,物业**业主拖欠物业费,业主**物业不作为,双方两次对簿公堂,业主对判决结果不服,再次暴露了新生物业服务行业的问题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连日来,记者为此多方走访调查 。

    业主:物业服务不到位且乱收费

    小区车辆出入自由,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零散停有车辆。13日中午1点多,记者刚到该小区就被五六名业主围上来,纷纷表达对物业服务不满。他们手上都有一沓资料,涉及物业服务合同、民事判决书等。

    “停车收费无任何凭证,也未出示物价部门的许可。”居民罗先生拿出车辆出入牌说,自己停放的是电动车,而仅凭出入牌无法显示车辆信息,电瓶两次被盗无法向物业索赔。

    张女士说,目前原物业已到期,围墙、消防等设施破损缺失无人管,就 连原来业主集资购买的监控设备都被带走。业主们大多反映物业服务非但不到位,还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记者在现场看到,临近一学校的围墙底部出现多处裂痕,而楼道里的部分消防设施缺失。记者还发现电动车停车白天2元每次、夜间3元每次。

    现状:双方交恶对簿公堂

    原来,智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两年还是3年(有更改),双方存在争议。

    接下来,物业**业主拖欠物业费,业主又**物业不作为,并索赔相应损失。业主认为,物业方事后更改合同,却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法院判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支付相应费用及违约金,大多数业主不服上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业主们仍不满意,他们向社区反映,首先要求原来物业与业主口头约定,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划线停车,所得费用按比例返还业主。其次把围墙、消防等公共设施维修好,再移交给业主。对此,物业方有何说法呢?

    物业:收不上费暂停服务

    记者尝试寻找该小区物业的相关负责人,直到13日中午2点多,记者发现该物业办公室大门紧闭。业主表示,办公室内物品已搬空,工作 人员偶尔才过来。

    随后,记者以想要租用电动车位为由,来到位于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充电的45块,不充电的35块,没有发票的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费有相关手续的,但他没见过,需要找到小区负责人查看。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了智兴物业公司一麦姓人员,他说,当天过元宵节不上班。对于业主反映的车库停车收费标准,肯定是有物价等相关手续的,也可以开具相应发票,不过等明天到办公室才能看到。“去年年底开始,因收不上物业费,便暂停相关服务,目前受房开委托管理地下车 库。”情况真的是这样的吗?记者为此走访了柳江县物价、住建部门。

    说法:地下车库在**范围,停车收费没有备案

    记者从柳江县物价局了解到,金兴苑小区于2011年1月26日在县物价局进行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备案,5大项共计15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其中并未提及有关停车收费的任何信息。

    该局价格管理股股长韦初宁告诉记者,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部分,其车位使用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分配按6比4的比例划分 ;业主大会成立之后按业主大会的决定划分。除此之外,车位使用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分配比例由产权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定。他又补充道 :“业主大会成立后,停车费用是由双方协商,属于市场行为。”然而,根据业主提供的《金兴苑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第4条第5方面上约定 :“未出售的汽车、摩托车停车位的物业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那么,应认定为双方协商后同意遵照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

    工作人员拿出了相关的收费标准,该标准上明确写着电动车0.元/白天、1元/夜间、15元/月(不含充电电费),说明中写有指导标准为**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仅非充电电动车停放,该小区实际收取的费用(2元/白天、3元/夜间、35元/月)已经明显高于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对于这些问题,该局表示将会到现场调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柳江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查看该小区资料后表示,金兴苑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属于建设**范围内,而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划停车位等问题,该局也将会到现场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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