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五条”细则中关于二手房20%个税的规定,一度引发全国二手房市场出现排队过户的现象。随着北京等地纷纷出台地方调控细则,并开始执行20%个税新政,近日有读者向记者爆料:柳州将于5月1日开始执行20%个税新政。该消息是否属实?新规具体如何执行?记者深入调查采访。
传闻
20%个税新规将执行?
近日,广西区地税局下发公告,从7个方面出台政策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提到,“贯彻落实新‘国五条’精神,切实加强对出手自有住房的个税征管”。该公告还指出,将于5月1日期正式执行。
紧随其后,南宁于4月17日出台南宁版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确定房屋转让所得的,应严格依法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能确定房屋转让所得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核定征收。
至此,“柳州即将执行20%个税新政”的传闻不胫而走。一时间,不少购房者纷纷致电咨询新政落地时间及具体执行等事宜。一名消息灵通的读者更向其爆料,“柳州将从5月1日起执行20%个税新政,消息准确率为99%”。
核实
地税局:5月1日起执行
20%个税新政即将执行的消息一出,让二手房交易各方陷入躁动。
4月18日~19日,记者在柳州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办税大厅看到,依然一派人满为患的景象。记者随机询问了数名正在排队的二手房中介、买家,他们对上述“传闻”了解程度不一,但都担心新政突然施行,影响此前确定的交易约定。
为此,记者分别于4月18日和19日来到位于潭中东路的柳州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科就上述传闻进行核实。该科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柳州市将贯彻执行广西区地税局的文件,从5月1日起,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的管理。”
新政内容
有发票的须按差额20%征收
那么,新政执行后,柳州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与此前有何不同?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此前二手房交易中,普通住宅按房屋成交价的1%或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房屋成交价的2%或转让所得的20%计征;自有住房如证满5年且为家庭**住房的则免征。
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广西区地税局的文件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有发票的则按差额的20%征收,没有发票不能准确计算出房屋原值的住房,则按照成交价的1%征收。”该工作人员如是解释。这就意味着,此前是成交价的1%和差额的20%任选其一,新政规定两种计征方法区分对象使用。
至于哪些二手房属于“无法核定原值房屋”,该工作人员表示,*终由房屋登记管理中心税务部门查实,并针对不同的情况征收相应的税费。
以缴税日期界定执行标准
20%个税新政将于5月1日实施,那么,在近期已经签订买卖合同、预计在5月1日后才能办理过户的二手房交易,应按怎样的标准缴纳个税?
对于这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税务大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正式落地前,所有的已经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交易,都以缴税日期为准,即5月1日前缴税则按旧规,5月1日缴税按新规。
据了解,目前该中心税务大厅已开设了多个窗口为市民提供服务。对二手房交易各方利好的是,以前按程序是要先过户再缴税,现在为了应对新政策落地,只要手续、证件资料齐全,可同时进行过户、缴税,也可以先办理缴税业务,再进行房产过户。
案例
一套可以核定原值的100平方米二手住房,其原价40万元,实际成交价60万元,对比新政前后,个税计征如下:
新政前 个税通常按成交价1%征收 6000元
新政后 个税须按差额的20%征收 (60万-40万)×20%=4万元
变化 增加了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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